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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下在大神们有了解交通法规的吗? 事情是这样的。 我的朋友的妈妈在不久前的2018年11月14日17:04,在被所有人都视为生命线的斑马线上发生了交通事故,被撞成为了植物人。朋友从小与妈妈相依为命,视妈妈为自己的全部,发生如此大悲剧,因为对事故认定不理解,发此文求解。 朋友的妈妈家住芝罘区奇山小区,2018年11月14日骑电动自行车行途经山海路的外国语学校南,因要回家需要,在通过人行横道过马路时,被一辆高速行驶的机动车在没有任何减速的情况下撞出约十米远。交警队认定:机动车主责,朋友妈妈因为未下车推行过马路而判次责,通过咨询知道妈妈过斑马线没有推车通过有错,应认定次责,但是不明白结果为什么认定结果无形会被改变。包括我在内的人看来,斑马线是生命线、安全线、文明线,但事故却偏偏发生在斑马线,虽然不懂法律,但相信法律的公平公正。望各位大神给予普法知识,以求心理安慰。 朋友的妈妈随即被送到了烟台山医院进行抢救治疗。 在烟台山经过抢救治疗后,朋友又根据病情需要,将妈妈转到了毓璜顶医院进行进一步抢救治疗。 朋友说过,哪怕妈妈一直这样下去,只要自己还有一口饭吃,就不会扔下妈妈不管。 可是谁知道,上周,正在医院陪床的朋友收到交警支队的关于事故责任重新复核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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