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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日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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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心声] 发生在斑马线上的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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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3-26 14:15 烟台论坛手机版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看评论大家很容易看到这里面有双方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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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发表于 2019-3-26 14:31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佼恩 发表于 2019-3-26 14:06
这么说,提复议是法定权利,与是不是机动车或则有没有违法在先无关对吗?早这么说大家都不紧张了,就是担 ...

是的,复议是法定权利,我一开始就是说,复议没毛病。 他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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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发表于 2019-3-26 14:36 烟台论坛手机版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糖咕噜 发表于 2019-3-26 08:18
是的,就是这么规定的,过斑马线,过路口都要下车推行

牛逼了,这规定一千个人估计有999个人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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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发表于 2019-3-26 15:02 烟台论坛手机版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北京
看天涯说:北京有一个车,压着黄灯超速过路口,撞上一闯红灯老者,最后车主责行人付次要责任,就是闯红灯。其实车才是不讲理的家伙,大家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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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发表于 2019-3-26 15:03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1、电动车逆行;2、骑行过斑马线;3、看到车辆加速通行(抢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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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发表于 2019-3-26 15:43 烟台论坛手机版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A秦先生 发表于 2019-3-26 14:36
牛逼了,这规定一千个人估计有999个人不知道!

知道也没用,你真要推车走司机肯定嫌你墨迹:我好心礼让行人你过个斑马线跟个大爷似的。国民素质不是一朝一夕就能提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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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发表于 2019-3-26 15:43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振华收银员 发表于 2019-3-26 14:16
我是振华员工,振华拖欠员工两年的社保问题。振华员工从2007年就开始投诉,劳动部门就跟编剧一样,睁眼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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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发表于 2019-3-26 16:02 烟台论坛手机版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刚才过马路还要下车推行一说 交通法规定了咱们就要按照其来实行 这位阿姨在此次事故中应该付一定的次要责任。视频中很明显可以看出肇事车辆通过人行横道的时候并没有减速 而且电动车已经过了人行横道的一大半 肇事车辆完全可以看到电动车 要是我的话肯定会减速让行的 可是肇事车辆并没有这么做 我感觉这是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 当然不排除上面网友所说的司机正在看手机走神之类的 这些也无法考究 视频里很明显 就是汽车撞了电动车 肇事车辆理应负主要责任。这位朋友贴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复议部分说的几点理由 不足以为肇事车辆开脱 也不知道中间是什么缘故 公道自在人心 视频里说明了一切 。我希望受伤的阿姨能早点好起来 还是人命比什么都重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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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
发表于 2019-3-26 16:12 烟台论坛手机版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看了下视频,电动车都过路一大半了,肇事车没减速或者说是观察路面情况不足,这种情况下,一般应该会提前观察到,也不清楚是玩手机还是拨打电话,总之撞到人了,负责任是必须的,没超速不代表减速了,过斑马线要减速通过这都是知道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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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发表于 2019-3-26 16:13 烟台论坛手机版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真有意思,车撞人还有理了么?斑马线都这样那谁还敢走,斑马线不就是给我们安全的指示么?太欺负人了吧,对方是不是有政府关系啊?压榨弱势群体,如果真是这样,那不能容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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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发表于 2019-3-26 16:13 烟台论坛手机版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糖咕噜 发表于 2019-3-26 15:43
知道也没用,你真要推车走司机肯定嫌你墨迹:我好心礼让行人你过个斑马线跟个大爷似的。国民素质不是一朝 ...

就是说啊,像这种法律有必要这么详细吗? 简单一点就行呗!只要行人或者非机动车上人行道,所有车一律让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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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发表于 2019-3-26 16:28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你要是推着电动车走在斑马线上   被撞,而且不是闯红灯或者是没有红绿灯的情况下向  ,那你是无责的
其余情况:
1、闯红灯,判定你全责都有可能
2、骑行在斑马线,次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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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发表于 2019-3-26 16:29 烟台论坛手机版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刚才看了视频,视频当中很明显,电动车都过路一大半了,肇事车很明显都没有看到有人在他的车前面,根本就没有减速的迹象或者说是观察路面情况不足,再这样的情形之下,我们正常开车的人都会减下车速,也不清楚是玩手机还是拨打电话,总之撞到人了,负责任是必须的,没超速不代表减速了,过斑马线要减速通过这都是知道到的,关键现在复议书出来了之后我们能很明显的看到机动车辆想要判成那位阿姨的主要责任,但是第一责任认定书给出的责任认定非常明确也非常清楚,我们也不知道这是因为什么?难道说机动车辆的驾驶员家属有这么硬的关系?可以颠倒黑白?现在的人这都是怎么了呢?愿这位被撞的阿姨能早点康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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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发表于 2019-3-26 16:30 烟台论坛手机版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到斑马线了难道不应该减速观察有没有行人通过吗,驾照是买来的吗,没减速撞了人,当然是要负主要责任的,为什么重新判定的结果是电动车主责呢,绝对黑幕啊,交警队有熟人吧,这世道难道有关系就可以颠倒是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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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发表于 2019-3-26 16:31 烟台论坛手机版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奥特曼de妈妈 发表于 2019-3-26 16:13
真有意思,车撞人还有理了么?斑马线都这样那谁还敢走,斑马线不就是给我们安全的指示么?太欺负人了吧,对 ...

同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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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发表于 2019-3-26 16:33 烟台论坛手机版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看这帖子这么多回复,通栏看了一遍,感觉如下:
第一,轿车超速没有?轿车直行,视野应该不错,老人视力和行动力都偏弱,应对情况可能会迟缓一些,机动车从交法和常识方面应该处置责任和主动性方面应该负有更多责任。
第二,轿车有保险公司兜底,这次复议应该是保险公司方面做出的反应,伤者家属不要被悲剧击昏理智,应该委托专业律师,进行进一步专业应对。
第三,路权,对于此次事故,双方路权应该对等,法律应该照顾非机动车弱势一方,现行法律规定如此。
第四,本案的特殊性就在于,伤者治疗与赔偿所费巨大,轿车方一定会尽力减轻己方责任,这时保险公司就应该在法律和公序良俗之下,多承担责任。
第五,在这里多说无益,现在舆论对电动车有负面情绪,伤者家属应该及时委托专业人士听取专业建议进行正确应对。
不论是非,事故发生就是悲剧,祝伤者能够早日康复,交警也好,法院也好,拿出权威一锤定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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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
发表于 2019-3-26 16:38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振华收银员 发表于 2019-3-26 14:16
我是振华员工,振华拖欠员工两年的社保问题。振华员工从2007年就开始投诉,劳动部门就跟编剧一样,睁眼说 ...

瞎叨叨什么  读读法律先  大家都在同情伤者  判定也是照顾弱者的  你激动什么?
电动车本来属于机动车 这样事你第一次碰到而已  按照法律走判定肯定有依据。
瞎喷能管用是咋的
这样的事 大家回复都是想提供有用的信息,难道我们在支持肇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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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
发表于 2019-3-26 16:41 烟台论坛手机版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wyn1983 发表于 2019-3-26 13:43
懒得说了,我都说前提是骑机动车穿斑马线。 斑马线的设定是给行人,不是给骑机动车的。骑机动车上斑马线 ...

驾车行经斑马线未减速造成的事故,负主责没跑,就这次事故如果换成是行人就撞不上了?事故判责要根据引发事故的原因来看。这次机动车走运,是让个骑电动车的赶上了,所以判了个主次责。交警判得没毛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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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
发表于 2019-3-26 16:44 烟台论坛手机版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振华收银员 发表于 2019-3-26 14:12
我是振华员工,振华拖欠员工两年的社保问题。振华员工从2007年就开始投诉,劳动部门就跟编剧一样,睁眼说 ...

不,你理解错了,对喷子来说电动车发生事故时应该定性为机动车,应该有牌有证按机动车判责;而在正常行驶时应该定性为非机动车,不能到机动车道乱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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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发表于 2019-3-26 16:45 烟台论坛手机版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pimi爸爸 发表于 2019-3-26 15:02
看天涯说:北京有一个车,压着黄灯超速过路口,撞上一闯红灯老者,最后车主责行人付次要责任,就是闯红灯。 ...

严格来说闯黄灯和闯红灯都是未按指示灯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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