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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打不开
就文字描述,写点个人看法
首先是伤者的交通工具,是否认定为机动车,如果认定为机动车,那么路权平等,在这情况下过马路转弯掉头都要让直行,不让的发生事故就是你的主责
而且lz也说了是逆行,那么逆行的情况不论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都要先担着次责,再发生事故后依照碰撞点和对方有无过错再划分责任。 注意了,俩情况下伤者都已经是次责了。
再说一下大前提,即便是非机动车过马路也好过人行横道也好,按照法律规定都要推行。 百分之九十九的人骑过去了,没出事那都是运气都是违法,只不过民不举官不究,而且因为庞大的人口数量和非机动车数量管不过来,咱们自古就经常拿着法不责众来玩违法那一套。 这情况其实古今中外都一样
包括我也是,骑自行车的时候过马路或者走人行道能不下车也不推行的,不过我也有自己的前提。 自己的命把握在自己手里,观察路况确保安全快速通过,如果按照我说的做,你还能被撞了,你告诉我你是被天上掉下来的砸了还是地下冒出来的绊倒了?? 又或者你被什么扔出去的??
自从制定了个礼让行人和保护弱者的规矩以后,多少行人以此横行霸道??你们没有做过还是没见过这么干的?? 说实话我一点不同情这样出事的
你也没有高额的医疗保险和意外险,你去自杀都得不到赔付啊。 光指着汽车那点交强险吗??知不知道现在很多车买车险只买个交强险就上路了。 他们买车险仅仅是因为法律规定没有交强险不得上路。 第三者根本没有或者很少很少,20-50万的。 我经手的买100万第三者的不到三分之一。 2018年烟台地区一条人命的赔偿金额在60-80万左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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