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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日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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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心声] 发生在斑马线上的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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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发表于 2019-3-27 10:27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肇事方过斑马线没减速是事实啊。
引用一下法律条文: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有人无人都应当减速,遇行人过马路随时可以停车。人行横道有停止线的,行人进入人行横道,机动车已经越过停止线的可以通行,没有的应停在停止线外。没有停止线的,应该与人保持1.5米以上距离。这是交通法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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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发表于 2019-3-27 10:39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日月子 发表于 2019-3-26 09:03
在第一次裁定书里,已经明确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疏于观察,未确保安全,负主要责,朋友 ...

首先要鉴定你朋友妈妈所骑的电动车是不是机动车,如果是机动车,在路权上和对方的汽车就是同等地位,如果再有一条加了桩的斑马线不允许机动车通过,那最后的结果有可能你朋友妈妈担主责。对方申请复核肯定也是想抓住这两点来减轻自己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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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发表于 2019-3-27 10:50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看复核是机动车已过斑马线,电动车快速撞到汽车侧面,这样看给机动车主责过了,当然这些都是一面之词,无法知道当时的真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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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发表于 2019-3-27 11:13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本帖最后由 zhaidaye88 于 2019-3-27 11:20 编辑

最后面那个复核结论。第一点,先确定一下是否逆行,我觉着如果在斑马线上的话,没有逆行一说。从来没听说过斑马线只能往一个方向走的。一定要咬住你是非机动车过斑马线。第二,要确定碰撞的部位,到底是右侧还是前侧,只要是前轮部位往前一点都有碰撞痕迹,那你要咬定是对方车辆前部发生的碰撞,这说明不是你撞他,最多是互相撞在一起,因为她的车也是在运动中,不是静止的,不能说是你撞的她。第三,一定要求测对方车速,那个地方没记错的话限速40,能把人撞成植物人,车速不会低于40.第四,咬定对方过斑马线未减速,可以让交警测有无刹车痕迹。第五,夜间开车更应该留意道路上的情况,对方不能因为夜间黑暗就说看到不到你。另外,骑电动车的在发生交通事故的时候更容易受伤,谁也不会无缘无故的加速冲出撞击机动车,对方的第六条明显是她们自己的主观臆断。最后重申,我方只负责斑马线未下车推行的责任,其他责任请交警部门认真核查后,给明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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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
发表于 2019-3-27 11:19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南山大脸猫 发表于 2019-3-27 10:50
看复核是机动车已过斑马线,电动车快速撞到汽车侧面,这样看给机动车主责过了,当然这些都是一面之词,无法 ...

看最后那张图,说的是右前侧,连她自己写的东西都不敢说是侧面。右前侧代表什么,代表两方都没减速,直接撞在了一起。而且是机动车的前部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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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
发表于 2019-3-27 11:24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我经常从南向北走那个地方,斑马线附近没什么遮挡,我过那条斑马线的时候总是看看路两边有没有过马路的人。看一眼真的能看的一清二楚,而且前方学校,摄像头限速40还是50来着,到红旗路立交桥都提前减速了,何况是再往前的斑马线。肇事车辆只有交强险,这恐怕是她提出复核的唯一原因。就算最后机动车主责,这个钱也难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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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
发表于 2019-3-27 12:55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视频打不开
就文字描述,写点个人看法
首先是伤者的交通工具,是否认定为机动车,如果认定为机动车,那么路权平等,在这情况下过马路转弯掉头都要让直行,不让的发生事故就是你的主责
而且lz也说了是逆行,那么逆行的情况不论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都要先担着次责,再发生事故后依照碰撞点和对方有无过错再划分责任。 注意了,俩情况下伤者都已经是次责了。
再说一下大前提,即便是非机动车过马路也好过人行横道也好,按照法律规定都要推行。 百分之九十九的人骑过去了,没出事那都是运气都是违法,只不过民不举官不究,而且因为庞大的人口数量和非机动车数量管不过来,咱们自古就经常拿着法不责众来玩违法那一套。 这情况其实古今中外都一样
包括我也是,骑自行车的时候过马路或者走人行道能不下车也不推行的,不过我也有自己的前提。 自己的命把握在自己手里,观察路况确保安全快速通过,如果按照我说的做,你还能被撞了,你告诉我你是被天上掉下来的砸了还是地下冒出来的绊倒了?? 又或者你被什么扔出去的??
自从制定了个礼让行人和保护弱者的规矩以后,多少行人以此横行霸道??你们没有做过还是没见过这么干的?? 说实话我一点不同情这样出事的
你也没有高额的医疗保险和意外险,你去自杀都得不到赔付啊。 光指着汽车那点交强险吗??知不知道现在很多车买车险只买个交强险就上路了。 他们买车险仅仅是因为法律规定没有交强险不得上路。 第三者根本没有或者很少很少,20-50万的。 我经手的买100万第三者的不到三分之一。 2018年烟台地区一条人命的赔偿金额在60-80万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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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
发表于 2019-3-27 15:34 烟台论坛手机版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振华收银员 发表于 2019-3-27 13:46
老百姓太难了
最后你们即使负次责,估计钱也很难要回来
什么到法院立案,强制执行,一拖又是好几年

对呀 老百姓太难了 维权是个难路子 怎么看也是肇事车辆担主要责任 赔偿款能下来做好了 等看最终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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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
发表于 2019-3-27 17:37 烟台论坛手机版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看完这个帖子,让我想起来考驾照科目三遇到斑马线要点刹车。就算不点刹车也要减速慢行吧,这点说明汽车驾驶人员当时的情况可能是在不专心的情况下行驶,才导致无法看到斑马线上有人。最后怎么可以判定电动车的主要责任呢,想不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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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
发表于 2019-3-27 19:36 烟台论坛手机版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ting6521231 发表于 2019-3-27 17:37
看完这个帖子,让我想起来考驾照科目三遇到斑马线要点刹车。就算不点刹车也要减速慢行吧,这点说明汽车驾驶 ...

对啊,看这情况肯定找人了,没找人能这么硬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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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发表于 2019-3-27 20:44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A秦先生 发表于 2019-3-26 08:16
对啊,主次肯定要有,那就赔钱得了! 我就搞不懂,非机动车过人行横道也要推着走? 好吧,这个法律规定很 ...

交通法规定是横穿四条以上机动车道的,非机动车要推行,不够四条机动车道的没文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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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发表于 2019-3-27 22:57 烟台论坛手机版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个人感觉目前的状况不管主责次责,毕竟撞了人了,肯定是有责任的,既然老人有希望好转就先协助救人吧,毕竟人命关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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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发表于 2019-3-27 23:02 烟台论坛手机版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wyn1983 发表于 2019-3-26 13:04
那你就本末倒置了。 骑机动车上斑马线,不是有责任,而是违法在先。  你都先违法了。还管人家减没减速。  ...

天哪,一个老人家懂得那么多吗?看你的意思是她有错在先,撞人的就理应不减速,眼看着往上撞吗?这不是条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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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
 楼主| 发表于 2019-3-29 08:25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谢谢大家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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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
发表于 2019-3-29 09:48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过斑马线推行,连我都不知道这规定,更何况一个老人。再说了,司机过斑马线减速这不是常识吗?看了视频触目惊心,老人都原地未动,司机速度明摆着与骑行推行毫无关系!!扯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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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
发表于 2019-3-29 10:04 烟台论坛手机版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夜晚黑暗?哪黑?这么远的摄像头角度都看得清楚。司机瞎吗?什么时候国家允许盲人开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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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
发表于 2019-3-29 10:27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小猪可可 发表于 2019-3-29 09:48
过斑马线推行,连我都不知道这规定,更何况一个老人。再说了,司机过斑马线减速这不是常识吗?看了视频触目 ...

规定一直都有,你不知道只能证明你无知。责任划分是以交通法规为依据,不是以你知不知道为依据。你这种观点纯属无赖。(此不针对此次车祸事件,仅针对你这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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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
发表于 2019-3-29 10:46 烟台论坛手机版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暂不考虑其他因素,大前提是礼让斑马线。车主并未减速,才导致了非机动车人员致命伤害,该承担的责任不可推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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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安人 该用户已被删除
119
发表于 2019-3-29 10:49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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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
发表于 2019-3-31 02:06 烟台论坛手机版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A秦先生 发表于 2019-3-26 07:02
滚他妈犊子吧,不管咋滴,车撞人了还他妈成人的责任了?何况在人行道上,人行道不减速还他妈有理了卧槽,这 ...

该是谁的责任就是谁的责任   一定严格按照法律交规定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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